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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单机构和POS代理商请注意!警方正式出手,严打这种违法行为!

时间:2021-08-20人气:作者: 互联网整理
支付查" data-alias="zhifucha" data-signature="查支付就上支付查!查备案外包服务商、支付牌照、收单机构号、小票信息等。" data-from="0">

POS机违规“先收后返”模式迎来一记重拳。

近日,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警方发布通告称,2019年4月至2021年2月期间, 犯罪嫌疑人姜某窜至江苏省多地市商铺或个体户家中,编造其安装pos机激活需收取一笔费用,该笔费用会返还的事实,骗得被害人向其支付3000元至10000元金额不等的款项。

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移送审查起诉,下一步将进入诉讼程序。

该案例意味着,那些企图利用“先收后返”模式恶意侵占用户“激活费”的代理商,将不仅仅只是展业违规,而是涉嫌违法。

收单机构和POS代理商请注意!警方正式出手,严打这种违法行为!(图1)

诈骗罪量刑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支付代理商迎来洗牌

近年来,收单行业电销、网销、激活“先收后返”POS机等违规展业行为屡禁不止,甚至部分代理商冒用其他收单机构名义在业务拓展环节虚假宣传,严重侵害其他收单机构名誉、利益,侵犯商户知情权,引发业务风险,严重扰乱收单市场良性发展环境。

对此,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加强监管力度。 

不久前,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支付业务风险提示》,要求收单机构严禁通过网销、电销等形式,买卖POS机等业务受理终端,或以“货到付款”、收取“押金”等形式变相买卖业务受理终端的行为,不得开展“零扣率”、“秒到账”等涉嫌不正当竞争、误导性或者违法违规的宣传活动,不得以冻结或划扣特约商户待结算资金的形式,收取“押金”或其他增值服务费用。严禁一切形式挪用特约商户待结算资金。

同时,针对个别收单机构及其外包机构虚假宣传、冒用其他机构、违规扣除商户交易资金等行为,银联约谈了相关收单机构,并责令其全面自查,举一反三,彻底整改。要求收单机构审慎选择外包机构并做好尽职调查,收单机构要明确告知外包机构禁止事项并加强风险管理,不得与严重违规外包机构开展合作,不得在交易结算资金中扣除“手续费”、“服务费”等非交易项目资金。

支付圈从相关监管机构获悉,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对部分收单代理商进行梳理,主要涉及展业品牌、业务模式、交易规模、风险情况等,后期将可能联合警方在内的多部门,对重大违规违法的收单机构和代理商进行整治。

种种迹象表明,银行卡收单外包严监管时代已经到来,合规经营,才能稳步前行。合规展业是收单外包服务商的底线和最基本要求,也是支付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合规得到支持,违规必将严惩。加强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提高违规成本,有利于支付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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